七百八十七、真相的价值-《妖女乱国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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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此时有位崔姓子侄奉上了一卷竹简,说是在陛下赏赐的寿礼中寻得此卷,记载的是关于大魏立朝之前的旧时。

    大魏立朝至今才至第三位皇帝,立朝之前的旧事虽理应编撰入《魏史》,怎奈何大魏前身乃是一鲜卑部落,会写字的都没几个,更不要说对旧事的记录。

    崔浩此前一直为此烦忧,没想到今日竟在陛下赏赐的寿礼中发现了记载。

    接过竹简,崔浩便如获至宝般读了起来,只是越读脸色越难看。最后将竹简一卷,连堂坐都未继续,便匆匆带着崔十一郎离开了。

    崔十一见父亲脸色不好,也不敢多问,随父亲上了马车,一路回到崔府,入了书房,关上房门才出言问道:“父亲,可是出了何事?”

    崔浩将袖中握紧的书简递给儿子,“你看看吧”

    崔十一接过,读完也是心惊肉跳,深吸了一口气才平静下来。

    若说见不得光的事儿,历朝历代都有。只是北魏在部落时期,多少有些原始的弱肉强食,父杀子,子嗜父,骨肉相残似乎在部落都是家常便饭。

    此种兽性从魏朝如今的留子去母的祖制上就可见一斑。

    这些事儿在鲜卑贵族眼中看来并没有什么。毕竟曾经草原的苦寒,唯有强者才能生存。

    可汉人受儒学影响颇深,此时无论是崔浩还是崔十一郎看见竹简上的记录,都有些反胃。

    “父亲打算将这些修入史册?……只怕是会触怒陛下。”崔十一郎有些拿不准,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。

    崔浩本还有些犹豫,可听儿子这么问,反倒义正严辞道:“修史不是杜撰!更不能避重就轻!若是只为歌功颂德,写篇颂词祭文就够了,何必劳心劳力地翻查典籍?史书是要留存百世的,便是一个字的用法都要斟酌再三,为父又怎可罔顾事实,将曾经发生过的都掩盖过去!?”

    崔十一郎闻言惭愧道:“父亲教训的是。况且这典籍还是陛下赐给父亲的寿礼。若陛下真的对此颇有介怀,又怎会将此书简赐下?”

    崔浩点头道:“不错,陛下乃心胸宽广之人。自当清楚其中厉害,知道修史第一首要之事便是严谨无错。”

    崔十一郎赞同道:“既如此,孩儿这便再召集子弟们明日堂坐,商讨如何将此书册上记录之事修入魏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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