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六章 愿意冒险-《回到南宋当食神,隔壁小孩馋哭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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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咚咚……

    红华敲了敲门,“马里正找我?”

    厨房里除了一些下人,在马耀先旁边的是一个面色阴柔的中年男子。

    不得不承认,这是个极为阴柔俊美的美男子。

    长发如瀑,长眉入鬓,丹凤眼,秀鼻挺立,牙齿洁白,丹唇外朗。

    玉树临风,气质拔萃。

    用现代的话形容,就是有受的气质。

    但真的长得太漂亮了,不像是男人,更像是女人。

    那人举动间,散发着一股阴柔气质,能看到双手白皙如玉,手指如葱。

    如此容貌身样,足以令许多女子自残形愧。

    “昨夜就是他下令杀我?”

    “若非我跑得快,脑袋都搬家了。”

    想到这里,红华眼睛深处闪过一道微不可查的寒光。

    据闻宋代男风盛行。

    很多大人物、甚至宋皇都在身边豢养这样的美男子,就是把他们当做女人用。

    “无礼之徒!”

    似乎看红华进来后,就盯着他,那阴柔男子冷哼一声,甩袖转过身去。

    生气的模样,还真像是个撒娇的女人。

    见此,红华一阵反胃,感到差点把隔夜饭吐出来。

    现在他有种冲动,想用板砖狠狠的盖在那个家伙的脑袋上。

    当然,他也就心里想想罢了,要知道人家可是大人物的心爱宠物呢。

    马耀先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神色凝重。

    他想了想后,还是开口了,“这一局厨艺比试,你一定要赢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你输了,小河镇的百姓都要遭殃。”

    “反之你赢了,那些即将要运走的粮食,会全部分给小河镇的百姓,让他们去逃命。”

    闻言,红华愣住了。

    马耀先的样子绝不是开玩笑,此时此刻也不是开玩笑的时机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你还不理解,但没时间说那么多了。”

    “拿出你的全力,一定要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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