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刚开始倒是还好,后来有一次,他们碰上了铁板。 赵小多被对方划花了脸,而余思远则被打瘸一条腿。 原本余思远这时已经不能再奈何赵小多,可被奴役多年的赵小多却并没有离开,而是任劳任怨的出去打工养活余思远。 余思远最初还有些感动,慢慢的却又觉得这都是赵小多亏欠自己的,是自己应得的补偿。 于是,他对赵小多的态度也越来越差。 在赵小多三十岁那年,终于有了人生中第一个追求者。 那是她打工饭店的老板,中年丧偶没孩子,对方不在乎赵小多的过去,喜欢赵小多的勤劳务实。 赵小多表现的非常开心,回去便和自己“哥哥”说了这件事。 结果余思远明面没说什么,晚上却跑去对方的饭店打算搞破坏。 谁知道那老板当天刚好睡在饭店里,争斗之下,余思远失手将人打死。 昨天刚被人追求,今天那人便死了,凶手还是自己的哥哥。 赵小多万念俱灰,知道自己欠余思远的,不能同与余思远争执。 她原想着自杀,却被余思远安利着去警局自了首。 由于证据确凿,且性质恶劣,赵小多被判了死刑。 最后那段日子里,为了不让赵小多翻供,余思远不断去监狱提醒赵小多,这一切都是余家的错,是余家欠他的,赵小多必须帮家里还债。 临死前,狱警询问赵小多的最后心愿。 赵小多麻木的吃饭,仿佛什么都没听见。 直到狱警转身离开,她才低声问了句:“能不能把我的姓氏改回去。” 可惜她的话并没有被人听到,赵小多就这么死了。 由于余思远没出钱,她的尸体也没人认领,最终被泡在福尔马林里送去了医学院。 余思远虽然口口声声说让赵小多还债,可直到死,赵小多始终还是姓赵而不是姓余。 (本章完)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