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离家出走-《喜劫良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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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来到一栋两层小楼前,平澜转身对陆鹤轩道:“多谢你送我来客栈,你先回去吧,剩下的我可以自己来。”
陆鹤轩看也不看她,径自去叩门。
平澜推辞道:“哎呀,你回家吧,剩下的我真的可以,你看这么麻烦你我多不好意……”
话未说完,门被小心地拉开了条缝,灯光从里面漏出来,一个长得虎头虎脸的年轻人伸出个脑袋,看见陆鹤轩,立即拉开门欣喜道:“东家,你回来啦!”
东家?
平澜彻底傻眼。
只听年轻人嘟囔道:“今天中元节,店里早早就关了门,百鬼夜行,可真够瘆人的。”
他转头一看,终于看到了站在陆鹤轩旁边的平澜,吓得立即像被掐了脖子一样,原本被拉开的门倏地合上,只剩下一道小缝。
他抖着嗓子道:“东……东家,你身边……跟着不干净的东西呢?”
平澜:“……”
细数她生平,有人说她是九天神女下凡,有人说她是牡丹仙子转世,但有人说她是鬼,倒还真是第一次。
平澜清了清嗓子:“咳咳,这位小兄弟,那个,我不是鬼,我是活人。”
年轻人还在犹疑不定,陆鹤轩已经率先没了耐心,长腿一踢木门,径直走了进去。
身后传来年轻人肉痛的呼喊声:“哎哟,我的东家,您可轻点,这门上个月才修好,账房上可没多少余银了。”
半炷香时间后,平澜知道了年轻人名叫王小二,说是这家客栈的小二,但客栈人手短缺,连陆鹤轩这个掌柜都兼任了厨子,另一个又是个瞎子,所以王小二能者多劳,只好身兼数职,跑堂、采买、收银、招揽顾客,全是他一人的活儿。
本来今日是由他去金陵采买,但他老母亲伤寒卧床,只得陆鹤轩去,由此才有了平澜和陆鹤轩他们的萍水相逢。
王小二先给平澜倒了杯茶,然后两侧嘴角一拉,扯出个憨厚的笑来:“这位客官,您是想打尖儿啊?还是住店啊?”
平澜还未回答,就听到“啪嗒啪嗒”竹棍敲击木板的声音,偏头一看,是叶逊拄着竹杖正从楼梯上走下来。
那木质楼梯陡得很,也许是因为年久失修,还发出“吱呀吱呀”的声音,叶逊一个瞎眼老人家,拄着盲杖颤颤巍巍走下来,直把平澜看得胆战心惊。
叶逊还边走边问道:“哟,来客人啦?这次又得赔多少钱?”
赔钱?难道客人来了不是盈利吗?平澜一头雾水,但叶逊说话一贯颠三倒四,她也不去计较,清清嗓子道:“叶伯伯,是我,平澜。”
叶逊听了顿时喜上眉梢:“丫头,是你呀!来得好!快来随老夫下几盘棋!”
平澜:“……”
打扰了,我这就告辞!
她当机立断地起身,挎上自己的包袱,转头问王小二:“小二兄弟,请问此处还有别家客栈吗?”
王小二还未回答,楼上就传来一声“没有”。
她抬头一看,是换完衣服走下来的陆鹤轩。
他换了一身黑色的长衫,袖口收紧,显得整个人干练又凌厉,一看就有种练家子的气势。
傍晚那一群打劫的人倒地倒得蹊跷,平澜本就对他是否会武功心存疑虑,现如今看他这么一副装扮,心中的猜测又证实了几分。
大隐隐于市,现如今的武林名士都十分热爱低调,不知这陆鹤轩又是哪一路的英雄好汉,竟窝在这小小的月光镇当一家客栈的掌柜。
身旁的王小二还在热情地为她解释:“客官,本店是镇上唯一一家客栈,价钱公道,童叟无欺。”
平澜没顾着理他,就看见陆鹤轩一掀帘子走进了一个黑漆漆的房间。她吓得打了一个嗝,觉得有些热血上头,激动地一撞王小二的胳膊肘,问道:“他是去干什么?要杀谁吗?”
王小二并不怎么在意,随口答道:“哦,应该是要杀吧,毕竟也留了这么长时间了。”
平澜睁大了眼:“还……还搞囚禁?那……那他会怎么杀?”
王小二道:“还能怎么杀,就割喉放血呗。”
平澜:“什么?”
她情不自禁地捂住自己的嘴,难以置信地问:“这……这么……残暴的吗?”
在一旁听了老半天的叶逊突然说道:“那个,我觉得你俩说的不是一样的东西。”
平澜一怔,忙问王小二:“你说他是要杀什么?”
王小二一脸茫然:“杀鸡啊,不然还能杀什么?总不可能是杀人吧?”
平澜:“……”
这还真是……万分尴尬呢。
不多时,陆鹤轩就做了一桌子菜,王小二回家去照顾自己的母亲了,整个客栈只剩下平澜、叶逊和陆鹤轩三人。
平澜不知怎么的,突然觉得有些尴尬,就好像你去人家家中做客,恰巧赶上了别人用饭的时候,这种时刻你真是留也不是,走也不是。
当然她也从未去别人家中做过客,若要实在计较起来,那进宫给她皇叔请安也算去做客。但是,无论是年节时候的宫宴,还是寻常家宴,她都有体贴的宫婢细致照料着,并没有体会过今日这般不自在的感受。
就在她不知怎么办的时候,叶逊发话道:“丫头,愣着作甚,吃啊。”
平澜有些窘迫,没好意思拿起筷子,不料对面坐着的陆鹤轩冲她一伸手,她莫名其妙:“什么?”
“二十文,饭钱。”
叶逊手执筷子精准地打在他的掌心,斥道:“浑小子,要什么钱?我看你是穷疯了。”
平澜却觉得松了口气,但凡是能用钱解决的事,对她来说都不是大事。
她从钱袋中掏出碎银子,数也不数地一股脑儿放进陆鹤轩的手心。
陆鹤轩收回手,将银子放进自己怀中,道:“余钱等你退房时退给你。”
平澜摆摆手,迫不及待拿起筷子,尝了一口凉拌鸡丝。
她这一天,粒米未进,真的是饿坏了。
饭用至一半,叶逊遣陆鹤轩提来了一壶烧刀子,叶逊打开瓶塞,醇厚的酒香刹那盈满一室,还未入喉,便先醉了三分。
陆鹤轩先给自己和叶逊倒了一碗,随后叶逊有些担忧地道:“丫头,你能不能喝啊?不然给你倒杯子里?”
平澜一听,满脸不乐意,把碗伸到陆鹤轩眼下,道:“只管倒满,我倒要尝尝,叶伯伯你吹上了天的酒,究竟是什么滋味。”
陆鹤轩便从善如流地替她倒满。
平澜和叶逊两人举碗相敬,随后仰头一口干下。
刚把碗放在桌上,不出一息时间,只听“砰”的一声响,平澜的额头重重地磕在了桌子上,她彻底人事不知了。
叶逊和陆鹤轩师徒俩端着酒碗面面相觑。
随后,他们意识到一个重要的问题。
“她醉倒了,怎么回房?”
“抱上去呗。”
陆鹤轩静静地看着他师父叶逊。
叶逊大怒:“臭小子!想什么呢?老夫年过半百,抱一个姑娘,合适吗?”
陆鹤轩耸耸肩,心道,难道自己去抱就很合适吗?
但他其实误会了,叶逊的意思是,自己已年过半百,体力不够去抱一个姑娘,而陆鹤轩年轻力壮,更加适合。
然而陆鹤轩的思路,却神奇地拐到了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所在。
5
陆鹤轩走下楼,突然听见有什么东西正破空掷来,他横手一握,是一根竹筷。
叶逊坐在桌旁,嗤笑一声:“哼!臭小子,身手是越发好了,把人放到床上了吗?你没占人姑娘便宜吧?”
陆鹤轩走到桌边坐下,把筷子放在桌上,闻言也不搭腔,只扔给叶逊一个“懒得理你”的眼神,虽然叶逊也瞧不见就是了。
“今日是你生辰吧?”
叶逊没好气道:“臭小子,转眼就二十三了,想当初我捡到你时,你不过是个十三四岁的毛头小子,脾气还又臭又硬,半年都没开口讲话,老夫那时候还以为你成了个哑巴。”
陆鹤轩端起酒碗凑到唇边抿了一口,翻了个白眼。
“越老越唠叨。”
叶逊抬手就敲了他一个脑瓜崩儿。
“没大没小,老夫好歹算你师父。”他不知从哪里摸出一个灰布裹着的长条状物,随手朝陆鹤轩一扔,“拿着!”
陆鹤轩下意识一接,刚拿到手里,眉眼俱是一沉。
叶逊立即道:“欸欸欸,又不要是吧?老夫每年生辰都给你,你每回都不要,如今十年都过去了,你也该收下了,这可是你父亲给……”
“你住口!”陆鹤轩面色不善地打断道。
叶逊不由得底气不足了起来:“怎么,还说不得了?老夫偏要说,十年前霁雪台比武大会上发生的事根本就不是你的错,你爹娘的死也不是你造成的,只能说一切都是造化弄人,你为何就是不肯放过自己?”
话音刚落,只听“啪”的一声脆响,陆鹤轩手中的酒碗碎成了几瓣。
“别说了,师父。”他垂着头低声道。
叶逊一噎,一肚子的话怎么也说不出来了,只能转移话题道:“老夫见你对平澜那丫头挺不一样的啊,是不是动了心思?那丫头姿色如何?”
叶逊到底是从哪里看出他对她不一样了,陆鹤轩心中不免有些嗤之以鼻,也不去质问叶逊,只发出一声饱含嘲讽意味的“嘁”。
叶逊笑得奸诈:“你莫看老夫眼盲,心里可亮堂着呢,我们没走出多远,你就说自己有事,我还没来得及问你何事,你人就不见了,定是用了老夫教你的‘踏雪’吧?踏雪无痕,日行千里,你这么急着赶去,不就是要去救那丫头?”
陆鹤轩不想理他。
叶逊越说越起劲,一双死水般的眸子都像闪着光。
“这丫头到底长得如何?可有镇上的春水丫头美,那丫头从小就喜欢跟在你屁股后头跑,也没见你理她,难不成平澜丫头的姿色还要胜她几分?”
陆鹤轩听得头大,终于开口说道:“满脸横肉,眉凸眼恶。”
叶逊惊恐万状:“啊?那丫头生得这般……”
陆鹤轩无语地瞥了他一眼,继续道:“身长七尺左右,虎口处有一月牙状的刀疤,手臂绘有青色蟹钳。
“那船老大,是青鳌帮帮主朱广。青鳌帮横行长江,最擅长扮成良民,做富贵子弟的生意,到了江面上便打劫掳掠,不给银子就将人沉尸江底,姿色稍好些的便卖去勾栏。”
陆鹤轩抬眼:“怎么,你是想我坐视不管?任那女人在窑子里卖一辈子?”
叶逊颇有闲情逸致地敲了敲桌子,笑道:“旁的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你向来不爱管这些闲事。徒儿啊,你究竟是突然良心发现了?还是这姑娘对了你胃口?”
话不投机半句多,陆鹤轩懒得再同他解释,干脆起身,准备回房去睡。
叶逊也打算起身,扶着桌子站起来,却摸到了坚硬的剑柄,他不由得骂骂咧咧:“倔!倔了十多年,还是这副死相,板着张冰块脸也不知是随了谁?”
他又自言自语道:“剑圣陆无名机变灵活,常有妙计,估计还是随了他那冰山娘亲祁昭昭吧。”
画面转至江畔,垂纱飘幔的画舫之上,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堆人。
看着天上璀璨的繁星,有人忍不住问:“大哥,我们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动啊?这都几个时辰过去了,身子怎么还是动不了啊?”
这一句话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,陆陆续续有人跟着附和:
“对啊,我全身都麻了。”
“我肚子都饿得直叫。”
“那小子到底使的什么邪术?”
……
一直沉默不言的船老大望着天,突然开口道:“他使的点穴。”
一众小弟杂七杂八的交谈声停了下来。
船老大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:“哼,这小子,怕是有点来头。”
突然有小弟惊呼:“大哥!你看!那儿来人了!”
众人努力把视线瞥过去,江面远处有一艘船,亮起的灯火照亮了整个漆黑的江面。
他们顿时兴奋地大喊:“救命啊!快来人啊!救命啊!”
那艘船很快划来了,两艘船之间隔了些距离,一群人看到那艘船上站着一排身着黑衣的男子,为首那个肩上围了件披风,在夜风下被吹得猎猎作响。
他交叉着双手静静看着躺在地上的他们,表情若有所思。
船老大正想问候一声,心道他们该怎么过来。然而下一刻,他就看见那群黑衣男子全部双脚腾空而起,直接跃了过来。
船老大心一沉,这是江湖人士。
为首的那个男人走到船老大身边,用脚尖碰了碰他硬得发麻的身体,笑吟吟道:“哟,这是怎么了?”
其实这人五官很是俊秀,俊眉修鼻。只是他这样笑着,露出一口森森白牙,又配着那白得有些阴郁的肤色,无端让人心生一股恐惧。
船老大牙关哆嗦着说不出话,若他能动,此刻一定抖如筛糠。
黑衣男人指间拈了一颗石子,石子极其细小,却是将这一群倒霉蛋定了几个时辰的凶器。
如此细如芥子的东西打在人身上,却能发挥出巨大的威力,可见此人内功深厚,并且这人手法极其精准,将人定住又不伤人,六个时辰后自行缓解即可。
黑衣男人又伸出两根指头,掀开船老大的衣摆,他的腰腹处不知何时多了一道红色印记,呈六瓣梅花状。
“摽梅手。”他低声道。
随后,他两指并拢一点。
船老大直觉一股钻入骨髓的疼痛袭来,他忍不住抖了抖,才发现身子可以动弹了。
他哆嗦着道:“多……多谢大人。”
“不用谢,你只需告诉我,将你们定住的是何人、往何处去了便可。”黑衣男人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个礼貌又客气的微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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