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柳暗花明-《喜劫良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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祁玉只身走在野道上,雨丝摇落,打湿了他的鬓发和细细的眉眼,衬得肤色苍白如鬼魅,看着更像是从水里捞起来的。
可他却浑然不觉,径自在泥泞的山道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,银鼠皮斗篷的滚边垂在脚侧,溅上了点泥水,他细瘦的十指伸出,将斗篷裹得更紧了点儿。
是真的冷啊。
荆州不似交州地处岭南,四季如春,这里似乎只有夏冬两个季节,过了夏就是入冬,让人措手不及。
这里的冷也不似北方的冷。北风呼啸,打在脸上宛若刀割,是皮肉之痛,可南方的风犹如细密牛毛针刺入全身,见缝就钻,骨子里都能感受到那一股湿冷。
而他为了将自己变成一颗移动的毒药,每日浸泡药浴,各种穿肠毒药更是当糖丸似的吃,阎王殿怕是都打了好几个来回,身子骨已经被自己弄得宛若一副摇摇欲坠的架子,一根稻草都能压垮,想来也快到强弩之末了。
耳边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,祁玉嘴角未弯,像是预料到了一样,施施然转身,刚好对上陆鹤轩的剑尖。
他一手半抱着平澜,眼底蕴含风暴,山雨欲来:“解药。”
祁玉笑道:“我这时候是不是应该哭着说‘什么解药,我什么都不知道’?”
剑尖刺入祁玉喉间皮肤,沁出几颗暗红的血珠来。
陆鹤轩几乎是从牙缝中挤出两个字:“解药。”
祁玉看着这样的他,突然发出一阵长笑,笑着笑着又咳了起来,眼角竟不自觉溢出了泪,他若无其事地伸手揩去。
剑术登峰造极又怎样?陆凛这一辈子,注定要败在下毒这种阴私手段上,而巧妙的是,祁门没有教会他祁玉别的什么,就教会了他毒理。
他本意是毒杀陆凛,但当陆凛身后时常跟着的那女人掀起门帘时,他突然改变了主意。
他鬼使神差地碰了一下那女人细白的手。
就这一下,足够要了她的性命。
杀了陆凛只是痛快一时,但若杀了他放在心尖尖上护着的人,才是真的令他生不如死。
这种滋味他尝了十年,也是时候让陆凛来痛他所痛。
他光是想想,就觉得血液都沸腾了,他现在就算是死,怕是也不会心存遗憾。
但若让黄土之下的林飞鸾知道他此时心中所想,应该要骂他冷血了吧。
她打小就心善,连只蚂蚁都不忍心踩死,可在这样的世道上,心善并没有什么用处!
所以,冷血一点没有什么不好,这世上冷血的人都活得好,活得久……
他终于停下大笑。
“解药?”他摇摇头,“没有解药,说实话我都不知道她中的什么毒,兴许是逍遥散,兴许是曼陀罗,断肠草也有可能,也许还有牵机?”
他笑着吐出一个个毒药的名字,每说一个,陆鹤轩的眉眼就冷上一分。
“那你便去死吧。”陆鹤轩冷冷道。
“不劳烦你动手。”
话音刚落,他就呕出一口黑血,随后竟像支撑不住似的,倒在了地上,侧脸贴着地,沾上了雨后的湿泥,终于看着不像个冷冰冰的假人了。
“怎么会这样,还不到我……”他失神喃喃着。
突然,他反应过来,目光凝向一直缩在一旁的王小二:“好小子,是你动的手脚吧?”
王小二打着摆子道:“是……是……是我做的。”
“哈,你也算有种一回了!只是我很好奇,你是什么时候下的毒?我竟然都未曾发觉。”
“不……不是毒。”王小二颤抖着,一向老实巴交的脸上,却隐隐透出一股畅快来,“是蛊。”
祁玉走时,王小二趁机偷偷将蛊虫放进了他的袖子。
那蛊是药王谷阿蛮的心头肉,养了许多年,前阵子他和阿蛮吵架,为了报复,他将蛊虫偷了出来,没想到今日竟派上了用场。
“蛊?”祁玉的五脏六腑开始隐隐作痛,好似真的有一条蛊虫在顺着他的心脉一路啃噬,这让他涣散的眼神稍稍聚焦了些。
王小二道:“没错,是蛊虫。这是死蛊,和活蛊不同,一旦进入人体,吸了人血就会加快繁殖,不出一日,你的身体里就会变成一个虫窝,你会在痛苦中,遭万虫啃食而死。”
“是吗?万虫啃食,这么惨?”祁玉哈哈大笑,自嘲道,“没想到,我最后,竟是死在了你小子手上。”
平澜此时五感尽失,听力刚刚恢复了些,就听到祁玉的这句话,连忙问道:“祁玉,你看到了宫隐的那些秘密,是不是!”
祁玉用尽仅剩的力气翻了个身,由侧躺变成仰躺在地:“看到了又怎样?既然我都快死了,也不妨告诉你们,我之所以能找到你,不过是他宫隐给了我消息而已。他为了那破玄经,我为了报仇,各取所需。他苦心经营十数年,生的儿子却是个废物点心,百年后无极门还是要拱手让给别人!哼,有什么意义?”
平澜难以置信道:“你知道?你既然看到过,那为何还要死缠陆兄不放?你应该知道,祁门那些人,不是他杀的。”
“我早就说过,祁门与我无关。”
是了,祁玉自始至终也没说要给祁门报仇,他所在意的只有一个林飞鸾罢了。
平澜喃喃道:“可是,林飞鸾,不是陆兄所杀,是祁门门主所杀。”
祁玉嗤道:“你以为我不知道?”
“那你为何……”
为何?
因为就算他知道祁征鸿才是那个刽子手又怎样?祁征鸿已经死了。
这世间最大的遗憾,莫过于大仇尚未得报,仇人却已命丧黄泉。
而且追根究底,林飞鸾之所以会被杀,不过是祁征鸿胆小如鼠,为了祈求陆凛的原谅,用了林飞鸾姐弟俩的性命,去换祁门一大家子的性命而已。
因此陆凛其人,才是最后的凶手。
但若仔细想想,难道陆凛就不无辜吗?他不过是一时侠义心起,救了一个被恶人欺凌的弱女子,之后所有的事情,就如自山顶滚落的山石,自有它命定的轨迹,陆凛也无能为力,只能眼睁睁看着事态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。
总之,万般皆是命罢了……
他投靠弦月神教之后,很多个不能入眠的晚上,都会枕着胳膊躺在沙丘上看星辰。
大漠的夜晚那么冷,凉意让他内心翻涌的恨意稍微平息了些,脑子冷静下来,他也会想,陆凛真的有错吗?
陆凛不无辜吗?
或许吧!或许陆凛是真的无辜,但他这么多年的恨意,总要找一个宣泄口。
祁征鸿已经死了,他总得要有一个仇人,让他恨不得剥其皮,啖其肉!
不然,那么多个椎心泣血的寂寂长夜,他要如何度过?
若没了那股恨意,没了他的弯弯的余生,他又要如何度过?
漫漫红尘,大家都是可怜人。
他突然想提起嘴角笑一下,就像他惯常做的那样,三分散漫笑意,眼中却不带任何感情,然而体内的蛊虫开始躁动不安,一阵没顶的疼意袭上心肺。
祁玉以为他吃过那么多穿肠毒药,对疼痛早就有了耐受性,却不料万虫啃食的滋味竟这般难忍,叫他这种吃惯了苦的人,都忍不住皱了眉,五官开始扭曲。
化春山的剑尖,就在此时,轻巧地划破了他的喉咙。
是陆鹤轩,给了他最后一个痛快。
祁玉张了张嘴,吐出一句“多谢了”。
声音太小,也不知陆鹤轩听没听见。
绣花针一样细的雨丝自空中飘摇落下,祁玉仰躺在污泥里,突然记起,林飞鸾死的时候,仿佛也是这么一个阴雨霏霏的秋日。
那一年,他被派去姑苏办事,临走前想看她一眼,于是溜进她家院墙,彼时她正在自家小院中晾晒被子。一连多日的阴雨让被子也变得潮湿,她秀致的柳叶眉微微蹙起,显然是愁坏了。
他就是在这时候悄悄溜到她身边,轻轻拍了她肩膀一下。
她被吓得狂抚胸口,见了是他,嗔骂道:“要死啊!”
可面容俊秀的青年只是摸着鼻头傻笑。
郎骑竹马来,绕床弄青梅。同居长干里,两小无嫌猜。
他们二人,是天造地设的一对,青梅竹马,互生情意,只等来年春日,百花盛开的时候,他就迎她进门,从此琴瑟和鸣地过一辈子。
但谁能想到,林飞鸾的一辈子,竟那样短暂。
他从姑苏快马加鞭赶回来,见到的却是她和她弟弟的尸身,尸首分离,掉在祁门祠堂一地的死人堆里,他找她的身子都花了很久。
没人知道那个雨夜里,他是什么心情。
他拿着针线,抖着手将怀中分离的尸首仔细缝好,但他针线活不是很好,缝出来的针脚颇不齐整,白线已被血染得黑红,看上去像一条丑陋的蜈蚣,趴伏在林飞鸾雪白的脖颈间。
青年捂着脸,痛哭流涕,混乱地说了一遍又一遍的“对不起”。
然而那个面容清秀,唇边总是带着温柔笑意的女子,却再也不能睁开她那双清凌的眼眸,笑着对他说一句:“润初,没关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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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阮平澜!”
平澜原是半倚靠在陆鹤轩身上,此时竟支撑不住了,脱力地往地上滑去。
陆鹤轩抱住她,失声喊出了她的名字。
平澜躺在他的怀中,皱了皱好看的眉毛,还有心情调侃道:“陆兄啊陆兄,我其实顶讨厌你叫我全名啦。”
陆鹤轩的唇颤抖着,说不出话来。
平澜的眼前依旧一片黑暗,她伸出手,想要大着胆子摸一摸陆鹤轩的脸,却摸了个空。
她心中正觉得遗憾的时候,陆鹤轩捉住了她冰凉的手,放在了自己脸上。
平澜一寸寸抚过他流畅的下颌、瘦削的脸颊、英气的剑眉,想要把他的样子永久地刻在心上。
“闷葫芦一个,也不知道我喜欢你什么。”
陆鹤轩如鲠在喉:“你……”
平澜笑了笑:“没错,我喜欢你。或许你不记得了,但十五年前,你在玉门关外曾救了一个小姑娘,那小姑娘长成了大姑娘,心心念念的都是找到当年救了她的那个人。现在,她找到啦!”
她的眼角、鼻子、耳朵里开始流出暗红的血来,蜿蜒遍布在她雪白的脸颊上,又被雨丝冲淡了痕迹。
平澜咽下喉间那股腥甜,艰难道:“陆……陆兄,我……我快死了。”
“住口!”陆鹤轩斥道,“你会好的!我会找到药医治你的!”
“其实……”身后突然传来王小二的声音。
陆鹤轩猛地回头:“其实什么?”
王小二被他通红的双眼吓到,声音不自觉小了下来:“其实……东家你手中,现在就有药啊。”
陆鹤轩一愣,怀中的那瓶血,好像突然发起烫来。
确实,他是有解药的,这世间最后一份,解百毒之血。
“我……”
他难得地迟疑了起来。
和叶逊这十年来的点点滴滴一幕幕划过他的脑海。高烧昏迷时,是叶逊扒开脏乱的柴堆,把他背回家;他手筋脚筋皆断,像个废人似的躺在床上养伤,是叶逊整晚整晚地守在他的床前;听闻自己爹娘的死讯,他疯了似的嘶吼哭号,是叶逊安抚住他,发誓一定会将他爹娘尸身带回给他。
叶逊睁着一双被毒药迷瞎的眼睛,背着陆无名夫妇的尸身回来时,他跌下床,少年那副比谁都直、从来都只跪天跪父母的双膝一弯,重重地磕在了地上。
“师父……”
自那天起,叶逊就成了他的师父。
叶逊总说,一日为师,终生为父。陆鹤轩从来嗤之以鼻,但其实,在他内心,是承认这句话的。
于他而言,叶逊不仅仅是他的恩师,更是陆无名死后,他的第二个父亲,叶逊带他走出晦暗的过往,给了他第二次生命。
吾儿,生死乃人生常态,不必伤怀,凡事尽力而为,若有朝一日,吾儿坟前祭拜……
“不!不行的!”他脱口而出,“师父他……”
话外之意,尽在不言中了。
三人一致沉默起来,天地间只剩下风雨潇潇的声音。
时间仿佛过去了很久,平澜打破了沉默。
“陆兄,我只有一个问题。”
陆鹤轩垂着眼睫,不敢抬眼看她,似乎她问他什么问题,他都答不上来。
“那支笛子,是削给我的吗?”
陆鹤轩一怔,点了点头,突然又反应过来平澜的眼睛已经看不见了,只得嘶哑着嗓子道:“是给你的。”
那一日桃花树下,她的笛声那样清越动听,夜晚失眠时,他特地出来寻了棵挺拔的青竹,劈来做了一支笛子,被他藏在怀中许久。若不是那天宫离误打误撞地抽了出来,他怕是这辈子都没机会给她。
她终于忍不住哭出来:“我就知道,陆……陆兄,再唤我一声吧。”
“阮平澜……”
“不,你知道不是这样叫。”
“阿澜。”
“你叫我什么?”
“阿澜。”
平澜露出一个笑来,她脸上斑驳的血迹已被雨水洗去,无根之水,很是干净,像是能洗去这世间所有污秽。
气息越来越微弱,眼皮也仿佛有千斤重,控制不住地往下坠。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说道:“陆鹤轩,有你这一句,足以慰我平生了。”
语罢,眼皮骤然合上,盖住了她那双美丽的眼眸,那只抚在陆鹤轩脸上的手,也无力地垂在了泥土里。
那样白净如羊脂玉的手,跌落在泥泞里,宛若一朵泥潭中盛开的茉莉花,无端刺痛了陆鹤轩的双眸。
“对不起……”
这句迟迟才说出的道歉,平澜却是听不到了。她的思绪越飘越远,越过重重高山,落在了万里之外的雍王府里,那里有当年经她母亲一手设计的花圃和湖心小筑,朱墙黛瓦,庭院深深,还有一心一意盼着她回家的父亲。
她突然萌生出一些悔意,自己是为什么要来这江湖走一遭,把父亲留在了金陵城呢?
耳边似乎传来了一阵马蹄声,自天边而来,很不真切,应该是死前的一场幻梦吧……
王小二瘫坐在地上,惊恐地看着前方,哆嗦道:“东东东东……东家!他们……他们追来了!”
无人回应他。他凝神看去,陆鹤轩正抱着不知是死是活的平澜发愣,脸上表情呆呆的,像是连眼珠都不会转动了。
王小二快哭出来了:“东家,你回一回神啊,这正是要命的关头!”
不远处的宫隐领着一大群人,他身后的云中鹤冷哼一声:“哼!陆凛,快把那姑娘交出来!我今日定要好好教她,什么叫作好歹!”
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,似有千军万马,连脚下土地都在隐隐震动。
在场的所有人,除了陆鹤轩,都侧目看去,见一列金甲侍卫骑着高头大马,疾驰而来。
众人正不明就里之时,一位披着鹤氅,俊美无俦,看不出具体年岁的男子翻身下马,身后侍卫连忙上前一步,为他撑着纸伞。
男子挥开纸伞,目光落在云中鹤身上,先是扯出一个笑,可虽是在笑,却让人遍体生寒,随后又道:“请问是哪位能人,要来教本王的女儿啊?”
云中鹤无端缩了脖子。
有人大着胆子问:“请问阁下是?”
立即有侍卫呵斥道:“大胆!雍王凌驾至此,还不速速行礼!”
雍王?
众人一时间面面相觑,这雍王,怎么会来这儿?
宫隐率先跪下,其他人也陆陆续续跪了下来。
“参见雍王爷,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。”
雍王爷浑然不理,走到陆鹤轩身前。
陆鹤轩依然是一副茫然不知世事的样子,只知道抱着平澜,活像一棵傍着平澜生长的老树。
“你就是陆凛?唔,都长这么大了?”
陆鹤轩睫毛一颤,懵懵懂懂地抬起头来,看着雍王爷。
雍王爷边看着他,边伸出长指不紧不慢地解着自己大氅的系带。
“嗯,生得不错,难怪能迷了这丫头。”
陆鹤轩眨了眨眼。
雍王爷将鹤氅盖在平澜身上,弯腰预备去抱她,却不料陆鹤轩突然抱紧平澜一扭:“不给你。”
雍王爷被他这幼稚的举止弄得一愣,随后好笑道:“把她给我,我是这丫头的父亲。”顿了顿,又道,“我能医好她。”
陆鹤轩道:“不用你医,我医好了她,现在,我只要等她醒来就可以了。”
雍王爷这下意外了:“哦?你医好了她?”他打量陆鹤轩许久,才道,“那你也要把她给我,她要回家了。”
“回家?”
“对,回家。”雍王爷点点头,“她不像你,四海漂泊,无父无母。”
陆鹤轩身子猛地一颤。
“她是有家的,家里有松软的被子、美味的饭菜,我儿在外面野太久了,是时候回家了。
“现在,把她给我吧。”
陆鹤轩低头去看怀中的平澜,看她沾满尘泥的裙袂,看她凌乱的发丝和失血的唇色。
美依旧是美的,只是他觉得,平澜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。
她应该是穿着纤尘不染的宫裙,插着满头珠翠,抹着金陵城中最时兴的口脂,无事就赏赏花荡荡秋千,领着婢女摇着团扇去赴一场又一场春日宴的贵族女子。
紧扣的十指颓然松开,他低着头,任雍王爷躬身将怀中女子抱走。
直到身后传来侍卫整齐的高呼:“恭迎北宁郡主回府。”
陆鹤轩还是低垂着头,怀中空荡荡的,他好像失去了什么无比重要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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