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逃亡开始-《喜劫良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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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是。”他沉声道。
叶逊道:“他会摽梅手,但不是祁门中人,其中原因老夫不好细说。只是丫头,这江湖上,千人千面,大多时候,我们识人不看脸,而是看他手下招数,一个人的脸可能是假的,但他打小学会的武功路子却骗不了人。”
那也不对啊,平澜皱眉问道:“可是,您也说过,祁门中人人皆会摽梅手,那弦月神教又怎知那摽梅手的痕迹是陆鹤轩留下的,而不是祁门其他人留的呢?”
陆鹤轩听到这里,突然出声道:“不会。”
平澜怔然,脑中突然电光石火冒出一个念头,只是闪得太快,让她抓不住头绪。
陆鹤轩道:“这世上,再无人会摽梅手。”
是了!
平澜灵光一闪,记起来,她在天香楼听书时听过,十年前,西岭祁门惨遭屠杀,门中三百七十二人,无论老弱妇孺,悉数殒命。
看来,摽梅手,应该是绝迹江湖了。
这世间,确实无人再会摽梅手,除了她面前的陆鹤轩。
那么,这真是一个活靶子,难怪弦月神教的人会找上来。
想清楚其中章节,平澜面色歉然道:“如此说来,那真是对不住了,若不是为了救我,你也不会暴露。”
陆鹤轩面无表情瞥她一眼,没说什么,把手中片好的鸡肉扔给她。
平澜接到手里,是一只烤得金黄焦香的野鸡腿。
吃进嘴里,外皮酥脆,满口咸香。
他是一个跑路躲追杀时,还不忘记带上佐料的奇人。
平澜再次刷新了对陆鹤轩的认知。
经过五日五夜的奔走,平澜一行人,总算到了定陵。
当然平澜也不算奔走,行至第二日时,陆鹤轩不知从哪里牵来了一头驴,让与平澜坐,三个人里还有一个瞎眼老头,平澜哪里好意思。多番推辞之下,陆鹤轩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她抱上了驴,丢下一句:“按你的脚速,我们估计离死不远了。”
平澜侧坐在驴背上,脸上的热度居高不下,也不知是被陆鹤轩颇为讽刺的话语给刺激的,还是为方才放在她腰侧的大手给羞的。
不过,不用顾虑平澜之后,三人的脚速确实快了许多。平澜不得不承认,三个人里面,她真是最弱的那一个。
三人一驴赶着关城门之前,进了定陵城,天色将暗,大家要寻地方落脚。
这一路上,不是落宿荒庙,就是随便寻个顺眼的石头躺着,叶逊一把老骨头睡得“咯吱咯吱”响,连平澜都能隐约听到。
他揉了把腰,问道:“咱们去哪儿?”
“城隍庙。”陆鹤轩回答。
“又去?”叶逊满脸不赞同,“徒儿,我们为何不去投宿客栈?”
陆鹤轩给出的理由十分简单——
“没钱。”
强大又令人无法反驳。
叶逊难以置信:“钱呢?出门时不是把钱带上了?”
陆鹤轩拍了拍驴头:“喏,全在这儿了。”
叶逊:……这骂也骂不得。
平澜听了,更是羞愧,连忙拿出自己的银票,一股脑儿全塞进陆鹤轩手里:“我有钱,陆……陆兄,你只管住最好的客栈。”
陆鹤轩挑了挑英气的剑眉。
三人最后入住了天香楼,驴子被小二牵入后院马厩,平澜和他们用过晚饭,便各自回了房间。
天香楼在金陵城也有一家,说来也是有趣,这还是楼氏产业。
凉州楼氏,他们不仅于音律一道是一绝,也精于行商,门下产业遍布天下,天香楼便是其中一家。
平澜躺在柔软的床褥上,却怎么也入不了睡,最后只能起身披上衣裳,去院中走走。
然而到了客栈庭院,却不止她一人。
院中石椅上,叶逊正坐在那里喝酒赏月。
平澜走过去坐下,叶逊微笑道:“丫头,你也睡不着?”
平澜有些惊讶:“叶伯伯,您怎知道是我?”
“你的脚步声。人瞎了,耳朵就特别灵。”他伸手拿起瓷杯,“来,陪老夫喝酒,这定陵女儿红虽不及鹤轩酿的酒烈,倒也不失醇厚,算是好酒。”
平澜倒了一杯酒,敬了叶逊一杯,仰头喝下。
“叶伯伯,您身侧那个是什么?”
在路上的时候就见过了,拿灰布裹着,长条状。
叶逊听了,将那物拿在手中,笑道:“丫头,今日老夫便让你开开眼界。”
他拂下那层灰布,内里裹着的物体便露了出来。
那是一把玄铁黑剑。
剑身通体漆黑,连剑刃也是黑色,平澜以为是积了尘土,想去拿手指触摸,却被叶逊推开。
“万万不可碰!这剑吹毛断发,极其锋利。”
平澜这下不敢再碰,只细细打量,见那剑柄未刻虎麟之类的猛兽,却刻了与这杀气腾腾的剑身格格不入的桃花。
这真是怪异得很,平澜心道。
再一看,剑身上刻了一行小字。
平澜仔细辨认:“逝……”
“逝水,”叶逊道,“逝水剑。”
“这剑是叶伯伯您的?”
“不是,这是我徒儿的,准确地说,是他父亲留给他的。”
“那为何……”
叶逊叹了口气:“我徒儿,他不肯再用剑。”
他不知在这里坐了多久,又喝了多少杯,此时表情已经有些醺然,双眼迷离,面色酡红。
他看着平澜道:“丫头,你可有觉得惋惜之事?十年前,有一个少年,使出那让天地都为之变色的一剑,却发誓从此不再握剑,老夫觉得真是遗憾啊。”
“那他为何不肯再用剑?”
叶逊握着酒杯,抬头看着天上的孤月。
“他背负得太多,是一个苦孩子。使剑的人心中不能藏太多心思,心若沉重了,手上便也没了握剑的力气。”
平澜不解其意,叶逊却不打算继续说下去,斟满了酒,朝平澜举杯。
“不说这些了,来来来,走一个。”
……
又是两盏清酒入肚。
喝完酒,叶逊转而问道:“不过丫头,你真不考虑一下我徒儿?他话虽少了些,但人是真的很不错。”
平澜:“……”叶逊为何如此热衷于替她和陆鹤轩牵线搭桥。
她忍不住发笑,伸手拂了拂耳边落下的发丝:“叶伯伯,我已有心上人啦。”
“嗯?有心上人了?”叶逊扭头看过来,“是怎样的人?比我徒儿还要好吗?”
平澜摇摇头:“陆兄龙章凤姿,他当然比不上,但在我眼中,他自然是千般好。”
叶逊一个独身了大半辈子的糟老头子,哪里懂得情人眼里出西施的道理,心中颇为不解,越发想要知道平澜的心上人是何人,他家徒儿又差在了哪里。
“你且跟老夫说说,你们是如何相识?他姓甚名谁?又是怎样的品格心性?”
平澜喝到现在已有些微醺,闻言忽地打了个酒嗝,而后撑着下颌露出一个傻气十足的笑。
“他救了我。我小时候遇上了坏人,是他救了我。我那时还很小,连他的模样也记不清了,只记得走前我揪着他的衣角不愿撒手,他拿我没办法,只得给了我一把他随身带的小刀。”
她从袖中拿出那把五色宝石小刀,在手中细细摩挲。
“叶伯伯,实不相瞒,这次我出来,就是想要见他一面,我也不是想做什么,只是想当面对他道一声多谢。
“至于品格……品格的话,他是一个……好人。
“姓名……”
平澜将小刀珍而重之地又藏回袖中,双手托着自己越发沉重的脑袋,眼神飘忽,盯着桌上那胖乎乎的酒坛子,神色无比认真。
“叶伯伯,我告诉你一个秘密,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。”她在唇间竖了根食指,“我的心上人,他是一个很有名的人,我不敢说起,怕给他招来杀身之祸。
“陆凛,他叫陆凛,但我从前,唤他十七哥哥。
“叶伯伯,你听见了吗?”
酒坛子自然不能回应她,而她口中的叶伯伯,早已靠在了石桌上,鼾声震天。
4
翌日,午间。
平澜下楼时,看见陆鹤轩正拣了个临窗的位置,坐在那儿喝茶。
客栈大堂咿咿呀呀的丝竹管弦声,还有说书人慷慨激昂的说书声,有些喧嚷。
她走到陆鹤轩对面坐下,先道了声早:“早啊,陆兄,吃了没?”
陆鹤轩看她一眼,端着茶盏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“不早了”。
平澜不好意思地笑了两声,提起茶壶给自己也倒了一杯茶,随后招来跑堂。叶逊应是还没起,她便给自己和陆鹤轩点了吃的。
跑堂点头哈腰地记了平澜点的菜,平澜下意识地去袖中掏钱袋,想要给他赏银,掏了一下没掏到,这才记起昨日自己已将全部身家都给了陆鹤轩。
她向对面的陆鹤轩伸出手:“钱袋给我一下。”
陆鹤轩给了平澜,平澜从袋中掏出几块碎银,递给跑堂。
跑堂平日也会收到客人给的赏钱,但从未遇见过这般出手阔绰的客人,一时又惊又喜,向平澜鞠了几躬:“多谢贵人,贵人真是人美心善。”
跑堂眼珠滴溜一转,又笑呵呵奉承道:“贵人夫郎也生得颇为俊俏,真真是天作之合呢。”
他话音刚落,平澜一口清茶,不偏不倚地喷在了她那生得颇为俊俏的“夫郎”脸上。
陆鹤轩:“……”
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死一般的寂静。
正巧台上传来说书人一声惊堂木的脆响,伴随着他义愤填膺的怒喝:“这可真是天堂有路他不走,地狱无门偏闯进来。”
“好!”
台下掌声雷动,一片喝彩。
掌声渐歇,说书人说到动情处,又不免潸然泪下。
他长叹一声,道:“想那剑圣陆无名,傍剑走九州,一身侠肝义胆,也曾是个英雄,却不料英雄也难过美人关。他先是强掳祁氏女,逼迫其与之苟合,生下日后在江湖掀起腥风血雨的魔头陆凛,最后落了个身败名裂、曝尸荒野的下场,也算是天理昭昭,报应不爽。只叹那祁氏女红颜薄命,一场孽缘,竟枉误了卿卿性命。”
“放肆!”伴随一道茶盏碎地的清越声响,平澜怒极的呵斥在客栈大堂内响起。
这冷不防发出的声音把在场的人都吓了一跳,偌大一个客栈瞬间鸦雀无声,往平澜这边看来。
首先看到的便是一张含着怒气的美人面。
美人含怒,更添几分颜色,众人心中无一不发出惊叹。
平澜拂袖起身,冲台上的说书人高声问道:“北宁郡主明令禁止流传有关剑圣的话本,你如今在此高谈阔论,以讹传讹,是不把北宁郡主的话放在眼里?还是不把我大晁律法放在眼里?”
说书人连声喊冤,苦着脸道:“姑娘,您有所不知,这坊间就喜欢听剑圣欺压祁氏女、其子屠祁氏满门的故事。不信您去瞧瞧,出了金陵城,这天底下哪个茶楼酒馆,不讲上一回《祁门惨案》?哪个梨园戏台,不唱上一折《堕威名》?老朽不过是混口饭吃,大家喜欢听什么,我便讲什么,哪里担得起无视大晁律法的罪名?”
平澜气得猛拍桌子:“好一通谬论!我见你也是个读书人,怎不知三人成虎的道理?将自己择得干干净净,错处全由你座下听众来担!你可知你作为一介读书人,你的嘴就是利器,你手中的笔便是最锋利的刀刃。世人愚昧,偏听偏信,你说什么,他们便信什么,因此你更应该注意祸从口出!”
她冷笑一声,继续质问道:“我且问你,你怎么知道陆无名威逼祁氏女?又怎么知道祁氏灭门案是陆凛干的?”
说书人嗫嚅道:“我听说……”
平澜步步紧逼:“听说?听谁说?说给你听的那个人,是否也是听旁人说的?如此说来,陆无名强迫祁氏交合时,你没在旁边瞧着?陆凛屠杀祁门时,你也没亲眼见到了?”
她的话语十分露骨,一时之间大堂内的客人都哄笑起来,说书人被她问得脸上一道红一道白,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。
“哼,不过道听途说而已。”平澜冷冷道,“剑圣陆无名一生磊落光明,锄强扶弱,居然被你们说成一个酒色上头的宵小之辈?陆凛少年英雄,却被你们栽赃为杀人魔头?呵,可见人心污秽至极。”
说书人站在台上弱弱地问:“那敢问姑娘,您又怎么知道陆无名光明磊落?陆凛少年英雄?”
他还有一句“您就亲眼看到了?”,但迫于平澜周身威势,未能问出口。
平澜下意识脱口而出:“我……”
我什么?
众人等了老半天,却没等到她的下文。
一直沉默看戏的陆鹤轩突然开口道:“行了,到此为止吧。”
平澜朝他看过来,见他面色淡然,眼底却有一种不容置喙的坚持,她不知怎么的,心底那股盘旋不去的怒气突然散了个一干二净。
正巧闻声赶来的客栈掌柜和气地打了个圆场,一场剑拔弩张的质问才不了了之,说书人书也不说了,退了下去,客人们又开始吃吃喝喝起来。
平澜坐下。她久居高位,即使平素不爱拿身份去压人,但高门贵府里养出来的周身气度却依然有,尤其是动怒之时,很能唬人。
跑堂眼睁睁见她砸了杯子,却又不敢向她索要赔偿,只得哭丧着脸对陆鹤轩道:“郎君,您看您家夫人砸的那个杯子……”
平澜皱眉,正想对跑堂说她和陆鹤轩并不是夫妻,却见陆鹤轩拿过桌上钱袋,一言不发地给了跑堂赔偿。
跑堂千恩万谢地下去了。
“你为何不向他解释我们的关系?”她问。
陆鹤轩撩起眼皮淡淡看了她一眼。
“解释了就会有人信吗?世人只愿信他们爱听的。”他俊朗的面孔上挤出一个讥诮的笑,“你方才说一大通,信不信?这里坐着的人,还是会愿意相信陆无名是个淫徒,陆凛灭了祁门。”
这话暗藏深意,平澜不是很懂。
“那你信吗?”
“什么?”陆鹤轩一愣。
“你也坐在这里,听我讲了一大通,那你信不信?”
陆鹤轩沉默下来,平澜又问他:“陆……陆兄,我一直想问你,你既然会祁门摽梅手,且不说是怎么学会的,想必对当年的祁门惨案定然是知道些什么吧?你可不可以……可不可以告诉我,那桩血案,是否真的像江湖传言那样,是剑圣独子陆凛做的吗?”
“你方才不还口口声声说陆凛少年英雄,是别人栽赃陷害吗?”
“是!我相信他不会做,我只是……我只是……”平澜突然烦躁起来,说不出个所以然,将自己的鬓发抓得稀乱。
“不是。”陆鹤轩淡淡道。
平澜的眸子亮了起来,本就艳丽的容颜越发迫人,她几乎是手舞足蹈地说:“我就知道!我就知道是这样的!”
她就像一个要到了糖吃的小孩子,喜悦从眼角眉梢倾泻而出。
陆鹤轩有些愣怔。
她……这就信了?就凭他一句话,她就这么信了?
一只手突然搭上他的肩膀,他下意识掌中蓄起内力,回头一看是叶逊。
他竟然没能听到叶逊的脚步声。
叶逊走到桌边坐下。
平澜赶紧问道:“叶伯伯,您起来啦?我们还没吃,一起吃吧。”
叶逊和蔼地笑了笑:“好孩子。”
陆鹤轩回过神,从袖中掏出一沓银票,正是昨日平澜塞给他的,他又尽数还给平澜。
“阮姑娘,这是你的银票,除去食宿,还剩下不少。”
平澜正想说“你收着就行”,却听陆鹤轩继续道:“今晨我去周边打探了一下,定陵有一家正兴镖局,身手还行,保护你够用了,你可以去雇他们护你回金陵。”
“……”
“不然你也可以去找城中府尹,我观你行动举止,应是金陵城中哪家千金,魔教再如何手眼通天,也不会蠢到去与朝廷作对。”
这一路陆鹤轩的话都极少,大多时候都在默默行路,平澜竟不知他说话原来这么条分缕析,她的身份基本也被猜得八九不离十了。
“阮姑娘……”他一声客气的称呼,拉回了平澜有些偏离的注意力,她急忙想要回话,却不小心撞进了他深邃如古井的瞳仁里。
“我和师父,就送你到这里。江湖险恶,还请你尽早归家去。”
平澜再度发起愣来,这话如此耳熟,像是在多年以前,也有这么一个轮廓深邃、眉目英挺的高大男子,在漫天黄沙的玉门关城墙下,拱手一笑,朗声道:“太子殿下,陆某与内子,便只能送您到这里,此去险恶,还望殿下珍重。”
他身旁站着一名头戴幕离的女子,薄纱垂至足踝,遮去了她的容貌身形。
女子手中,牵了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孩,男孩的衣角被一只胖乎乎的小手紧紧攥住,俊秀的脸上满是无奈。
那女子弯下腰,冰冷的嗓音从幕离底下传来:“天下无不散之筵席,小丫头,快随你父亲回家去吧。”
虽是冰冷的温度,语气却浸满了温柔。
就在平澜发愣之时,门口传来一阵犬吠之声,一道男声在客栈门口响起,嗓音含笑,温润动听:
“原来你在这里,倒叫我好找。
“陆凛,你可认识我?”
门口那人的眼神越过重重人头,落在平澜身后,陆鹤轩的身上。
“啪”的一声,平澜手中的青花瓷盏,再度跌落在地,碎成八瓣。
5
出声询问的是一名身着黑衣的年轻男子,修眉俊眼,看着倒是温润儒雅,与他手中那条凶神恶煞的狼犬十分不搭。
他身后还站着十几名黑衣男子,皆是一脸凶相,其中不乏红毛绿眼的外族人。
不难猜出,这正是叶逊口中的“疯狗教”,同时也是中原武林忌惮不已的魔教——弦月神教。
那人一句“陆凛”一出,众人既惊且疑,惊的是十年前血洗祁门的大魔头陆凛竟然就在此,还听了一出编排他和他父亲的说书?疑的是这“陆凛”的真实身份,相传陆凛在犯下祁门惨案后就不知所终,为何今日会在一家客栈突然出现?
一时间众人都窃窃私语起来。
叶逊皱眉道:“想必你认错人了,这里并没有什么陆凛,这是我徒儿,不过一个开客栈的罢了。”
男子颇有风度地笑了笑,一抬手,他身后的属下便拎了一个血糊糊的人出来。
平澜经过艰难的辨认,才认出那是王小二。
男子从下属手中接过一个物事,展开一看,赫然是陆鹤轩先前给王小二的那个钱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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